電子商務(E-commerce,簡稱電商)是透過網路下單買賣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方式,付款與出貨不一定要在線上完成。在台灣,零售業者的網路銷售額已占零售業營業額的一成四左右;對想開始網路銷售的中小企業來說,真正要先決定的不是用哪個系統,而是賣給誰、在哪裡賣、誰負責出貨與客服,以及稅務與消費者權益有沒有準備好。本文說明電子商務的定義、依交易對象分的類型、常見營運模式、台灣市場現況,比較電商平台上架、開店平台、自架與客製四種開店方式,並整理開始網路銷售前一定要知道的法規與金流物流重點。
一、電子商務是什麼?
依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的定義,電子商務是透過電腦網路、以專為接收或下訂單設計的方式,買賣商品或服務;付款與最終交貨不必在線上完成。這個定義在 2009 年訂定,OECD 在 2025 年檢討時確認文字不變,交易雙方可以是企業、家戶、個人或政府。
判斷的關鍵是「下單方式」。OECD 2025 年的解釋指引把網頁、App 與企業間電子資料交換的下單算進電商,電話、傳真、店內 QR code 點餐,以及用 Email、私訊或直播聊天室手打「+1」下單則不算;社群與直播要透過平台提供的結構化下單功能或購物連結下單,才算電子商務。
要注意統計定義和法律用語不同。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用的是「通訊交易」,指消費者在沒有機會檢視商品或服務的情況下訂立的契約,涵蓋網路、電話、型錄、電視購物等方式,範圍比 OECD 的統計定義更寬:LINE 私訊或直播喊單在統計上不算電商,但在消保法上仍是通訊交易,消費者向業者購買時一樣適用 7 日解除權。電商網站和一般網站在功能、系統與規劃上的差別,本站在〈電商網站完整指南〉有詳細說明。
二、電子商務的類型:依交易對象分
最常見的分法是看誰賣給誰:企業賣給消費者是 B2C,企業之間交易是 B2B,消費者之間交易是 C2C。OECD 的研究指出,企業間的 B2B 交易仍是電商營業額的最大宗。
| 類型 | 交易對象 | 常見例子 |
|---|---|---|
| B2C | 企業賣給消費者 | 品牌官網、網路商店、綜合型電商平台的自營商品 |
| B2B | 企業賣給企業 | 批發訂貨系統、原物料與零件採購、企業軟體訂閱 |
| C2C | 個人賣給個人 | 二手拍賣、個人賣家在拍賣平台開店 |
| C2B | 個人提供商品或服務給企業 | 接案平台、創作者授權素材給企業 |
| B2G | 企業賣給政府 | 政府電子採購 |
業界還常用 D2C(品牌不經通路、直接賣給消費者)與 B2B2C(企業透過另一個平台或企業賣給消費者)這類說法,它們沒有政府或 OECD 的正式定義,屬於描述營運方式的業界用語。
三、常見的營運模式
同樣是 B2C,賣東西的「地方」與「收費方式」可以很不一樣。多數品牌不會只選一種,而是以一兩種為主、其他為輔:
| 營運模式 | 怎麼運作 | 優點 | 要注意 |
|---|---|---|---|
| 自有官網商店 | 品牌自己的網站與購物車 | 顧客資料與品牌體驗在自己手上,沒有平台抽成 | 流量要自己經營,初期建置與行銷成本較高 |
| 電商平台上架 | 在蝦皮、momo、PChome 等平台開賣場,平台撮合買賣並向交易收費 | 平台本身就有大量消費者,上手快 | 手續費與規則由平台決定,價格競爭激烈,顧客屬於平台 |
| 社群電商 | 在 Facebook、Instagram、LINE 經營內容與導購 | 和粉絲互動直接、容易累積回購 | 私訊下單要自己管理訂單、帳務與個資 |
| 直播電商 | 透過直播即時介紹商品並導購 | 能現場示範、回答問題,刺激即時下單 | 需要人力與穩定的直播節奏,最好導向購物連結下單 |
| 訂閱制 | 定期配送實體商品,或按期提供數位內容與軟體 | 營收穩定、可預測 | 要持續提供價值,自動續約的揭露與取消機制要清楚 |
| 線上線下整合 | 網路下單、門市取貨,或門市與網路會員、庫存互通 | 實體店的信任加上網路的便利 | 庫存、會員、點數系統要能串接 |
| 跨境電商 | 把商品賣到國外,或透過跨境平台銷售 | 市場更大 | 物流、稅務、退貨與語言在地化的成本高 |
OECD 的研究也指出,電商讓更多小企業能跨境銷售,但跨境交易多半仍集中在地理鄰近的市場。消費者行為怎麼被電商改變、各階段要提供哪些資訊,見〈電子商務如何改變消費者購物行為〉。
四、台灣電子商務現況
依經濟部統計,2025 年全年零售業網路銷售額為新台幣 6,716 億元,年增 2.8%;2026 年第 2 季為 1,766 億元,年增 12.1%,占零售業營業額 14.2%。以 2025 年全年計算,網路銷售約占零售業營業額的 13.9%。經濟部把近期的成長歸因於業者強化影音與社群行銷導購。要注意這是「零售業者」的網路銷售額,不含企業間交易與個人賣家,並不等於台灣電商的總規模。
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(MIC)的消費者調查,則描繪出台灣網購的幾個特色:
- 平台集中:82.2% 的網購消費者最常在綜合型電商平台購物,其次是實體零售業者的網購通路(33.9%)。
- 超商取貨是主流:最常用的取貨方式是超商取貨(75.2%),其次是宅配(54.7%),取貨櫃(27.4%)也在成長。
- 直播與社群導購普遍:73% 的網購消費者看過電商直播、31% 曾在直播下單,最常看的是蝦皮直播;LINE 的使用率高達 89.7%。
- 行動支付普及:92% 的民眾用過行動支付,50 元以內的小額消費,選擇行動支付的比例首度超過現金。
五、開店方式怎麼選:平台、開店平台、自架、客製
開店方式的差別,在啟動速度、每月與每筆交易的費用、顧客資料歸屬,以及能客製到什麼程度。
| 方式 | 啟動與費用 | 顧客資料與彈性 | 適合 |
|---|---|---|---|
| 電商平台上架 | 開賣場即可上架,依平台規定收取成交手續費與其他服務費 | 顧客屬於平台,版面與規則由平台決定 | 測試商品、需要平台流量的新品牌 |
| 開店平台(SaaS) | 按月或按年訂閱,套版開店,金物流多已串接 | 有自己的網址與會員資料,功能受平台限制,搬家不易 | 想有自己的品牌商店、沒有技術人員的中小企業 |
| 自架系統 | 例如 WordPress 加上 WooCommerce 外掛,軟體免費,主機、外掛與維護另計 | 資料與程式都在自己手上,彈性高,但更新與資安要自己負責 | 有人維護網站、商品規則較特殊的品牌 |
| 套裝系統或客製開發 | 委外製作,一次性建置費較高,另有主機與維護費 | 依營運流程規劃,可串接 ERP、會員與門市系統,沒有平台抽成 | 有明確營運流程、需要品牌體驗與系統整合的企業 |
各家平台的費用常調整,要以官方公告為準。以國際開店平台 Shopify 為例,撰寫本文時官網的基本方案年繳每月 19 美元、月繳 25 美元,若不使用它自家的金流,還要另付每筆交易的手續費;台灣的 SHOPLINE、CYBERBIZ、91APP 等在地平台,方案與優惠調整頻繁,請以各家官網或業務報價為準。WooCommerce 是 WordPress 的開源電商外掛,啟用安裝數超過 700 萬;WordPress 的優缺點見〈WordPress 是什麼〉,各架站平台的比較見〈網站架設平台推薦〉。
本站的〈模組電商方案〉屬於「套裝系統加版面客製」這一類:首年一次性建置費新台幣 43,000 元起,內建會員、庫存、加價購、優惠與統計報表,金物流可串接第三方支付的線上刷卡、超商取貨付款與超商付款,電子發票等功能另外加購;網站是獨立的,不被平台抽成,但主機空間等費用另計。我們替客戶規劃電商時,會先問三件事:每月大約多少訂單、誰負責出貨與客服、顧客資料要不要留在自己手上。答案通常就決定了該先上平台、用開店平台,還是做自己的購物網站。
六、開始網路銷售前要知道的法規與稅務
不論用哪一種方式開店,稅籍登記、消費者的 7 日解除權、交易資訊揭露與個人資料保護都一樣要遵守。
- 稅籍登記:財政部規定,個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,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就要申請稅籍登記。起徵點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為銷售貨物每月 10 萬元、銷售勞務每月 5 萬元;每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元者由國稅局查定、按季課徵 1%,超過則使用統一發票、稅率 5%。登記後要在銷售網站明顯位置揭露營業人名稱與統一編號。
- 沒登記也要報所得:未達起徵點雖然免營業稅,網路銷售的所得仍要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- 7 日解除權:消保法第 19 條規定,通訊交易的消費者可在收到商品後 7 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,不必說明理由,也不負擔任何費用;業者要在接到通知後 15 日內取回商品並退款。法律上沒有「鑑賞期」這個詞,約定由消費者負擔退貨運費也無效。
- 解除權的例外要事先告知:依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〉,易腐敗或保存期限短的商品、客製化商品、報紙雜誌、已拆封的影音與軟體、事先同意提供的線上數位內容、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與國際航空客運等七類可以排除,但必須在交易前告知消費者。
- 交易資訊要可保存:消保法第 18 條要求揭露公司名稱、代表人、營業所與聯絡方式、商品內容、價格、付款與交付方式、解除權與申訴方式,並以消費者可以完整查閱、儲存的電子方式提供。網購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事項,主管機關自 2022 年 8 月起已由經濟部移到數位發展部。
- 個人資料保護:蒐集會員與訂單資料要告知目的、只在特定目的內使用,顧客拒絕行銷時要立即停止;違反安全維護義務的罰鍰最高可按次處 1,500 萬元。數位經濟相關產業的個資安全維護辦法也規定,發生重大個資事故要在知悉後 72 小時內通報數位發展部。
- 打詐義務:2024 年施行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,要求電商業者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防止服務被用於詐騙,並配合暫停涉詐帳號、提供與保存資料;投放網路廣告時,廣告平台也要驗證委託刊登者的身分。
以上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財政部公告,實際適用以主管機關解釋為準;個資法在 2025 年 11 月公布的修正條文,施行日期仍待行政院另定。
七、金流與物流怎麼安排
金流要選合法登錄或取得許可的業者,物流要先配合台灣消費者最常用的超商取貨,再依商品特性加上宅配或冷鏈。
- 確認金流業者的資格:電子支付機構由金管會許可管理;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則要向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完成登錄,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起,未完成登錄就提供服務屬違法,登錄名單可在數位產業署網站查詢。
- 付款方式多元:信用卡、行動支付、超商代碼繳費與超商取貨付款都很常見,選擇越貼近目標客群的習慣,結帳流失越少。
- 物流以超商取貨為基本:超商取貨是台灣網購最常用的取貨方式,取貨櫃也在成長;冷凍冷藏、大型商品要另外規劃宅配與運費規則。
- 發票與帳務:使用統一發票的賣家要規劃電子發票開立,並讓訂單、退款、發票能對得起來。
- 退換貨流程先寫清楚:誰負擔運費、多久退款、哪些商品屬於例外,寫進購物說明與訂單確認信,減少爭議。
商品資料、分類、運費與退換貨規則的完整準備清單,見〈電商網站完整指南〉;網站上線後要被搜尋找到,則見〈電商 SEO 完整指南〉。
八、結論
電子商務是透過網路下單買賣商品或服務,依交易對象可分為 B2C、B2B、C2C 等類型,營運上則有自有官網、平台上架、社群、直播、訂閱與線上線下整合等模式。開店方式從電商平台、開店平台、自架到客製,差在費用結構、顧客資料歸屬與彈性;不論選哪一種,都要先把稅籍登記、7 日解除權、交易資訊揭露、個資保護與合法金流準備好。想規劃自己的購物網站,歡迎線上詢價。
九、常見問答 FAQ
電子商務是什麼?
電子商務有哪些類型?
在網路上賣東西一定要辦營業登記嗎?
網購的七天鑑賞期是什麼?
開網路商店要選平台還是自己架網站?
參考來源
- Nicolas Benoit(OECD),〈The 2025 OECD Definition of E-commerce and Guidelines for Interpretation〉,OECD,2025。
- OECD,〈Unpacking E-commerce: Business Models, Trends and Policies〉,OECD Publishing,2019。
- 經濟部統計處,〈115年6月批發、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統計〉,經濟部,2026。
- 經濟部統計處,〈114年12月批發、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統計〉,經濟部,2026。
-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,〈電商市場趨勢與消費調查〉,資策會 MIC,2026。
-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,〈直播電商調查〉,資策會 MIC,2025。
- 財政部,〈自114年1月1日起調高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〉,財政部,2024。
-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,〈網路賣家注意!如當月銷售貨物(勞務)達營業稅起徵點者,應即辦理稅籍登記〉,財政部,2025。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,〈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 Q&A〉,財政部。
- 全國法規資料庫,〈消費者保護法〉,法務部。
- 全國法規資料庫,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〉,法務部。
- 全國法規資料庫,〈個人資料保護法〉,法務部。
- 全國法規資料庫,〈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〉,法務部。
- 全國法規資料庫,〈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〉,法務部。
-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,〈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〉,數位產業署。
- Shopify,〈Shopify 定價〉,Shopify,2026 年 9 月查閱。
- 新視野網頁設計,〈電商網站完整指南:與一般網站差異、系統需求與規劃重點〉,本站自有內容。
- 新視野網頁設計,〈電子商務如何改變消費者購物行為?從搜尋、比價到下單的完整解析〉,本站自有內容。
法規與稅務依撰寫時查閱的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財政部公告整理,實際適用以主管機關解釋為準;市場數據引用經濟部統計處與資策會 MIC 公布的調查,13.9% 為依經濟部數據計算;平台價格變動頻繁,以官網為準;模組電商方案為本站自有服務,規劃電商時的三個問題為本站實務做法,不涉及特定客戶資料。